各学院:
为落实学校全员育人工作部署,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,现就班主任聘任及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聘任工作
(一)聘任对象与条件
班主任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政治立场坚定,德才兼备,乐于奉献,潜心教书育人,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,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。
各学院可从优秀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中选聘2026-2027学年本科生、研究生班主任。专任教师要求博士及以上学位,管理人员要求中共党员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副处级及以上职务。新入职教师原则上须担任至少一年学生班主任。
(二)聘期
班主任聘期至少为一年(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),聘期内原则上不得中断指导或更换所指导班级。鼓励聘期届满且考核合格的班主任续聘,保持育人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。
(三)聘任程序
1.学院选聘。各学院严格遴选,把好准入关,可采取教师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申报人员通过学校智慧校园-一网通办-班主任申报流程进行申报。选聘结果须经学院党总支(党委)会议讨论决定。
2.学院公示。学院确定拟聘任人选后,须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3.学校备案。选聘结果公示无异议,学院在申报流程中报学生工作处、研究生处备案。研究生班主任经研究生处审核后,由研究生处报学生工作处备案。
二、考核工作
(一)考核对象
2025-2026学年各学院聘任的本科生、研究生班主任。
(二)考核内容
各学院应围绕以下方面对班主任进行综合评价:
思想政治表现:是否坚持正确育人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;工作态度与责任心: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关心学生成长;班级管理与学风建设:是否积极开展班级管理工作,营造良好学风;学生指导与服务:是否及时回应学生,提供有效指导和帮助;重点工作落实:是否按要求完成学校及学院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。
(三)考核程序
班主任考核工作由所聘任学院全面负责组织实施。
1.个人总结。考核对象围绕政治表现、师德师风、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总结。
2.学院考核。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,听取被考核人述职后,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,填写《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班主任考核汇总表》(附件3)。考核结果须经学院党总支(党委)会议讨论决定。
3.学院公示。学院考核完成后,须将考核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天。
4.学校备案。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,分别报送学生工作处、研究生处备案。研究生班主任考核结果经研究生处审核后,由研究生处报学生工作处备案。
(四)考核等次
考核结果分为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两个等次。未按所聘任期完整履职的,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。学年内聘期不满一年的,结合之前聘期的工作,一并考核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班主任聘任和考核工作,严格遴选标准,规范考核程序,确保各项工作客观、公正、公开,于2026年9月17日前完成线上班主任聘任备案,经学院负责人签字、盖章后的附件1扫描件、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联系人:
学生工作处:付老师,电话:8462131,邮箱:sxjyk@sdsmu.edu.cn;
研究生处:凌老师,电话:8462127,邮箱:ling198283@163.com。
附件:1.《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班主任考核汇总表》
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处
2026年9月8日

